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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资源开发公司(浙江省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19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简介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是一家隶属于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的大型企业,创建于1962年,位于东海之滨的沈家门渔港,与普陀山隔海相望,彰显着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公司总部占地面积广阔,达到140万平方米,拥有1500米海岸线,配备了50多艘各类船舶和17座码头,以及21个泊位。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渔轮厂,位于舟山市沈家门渔港西侧,成立于1970年,是一家专业船舶修理厂,具备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完善的生产设备。全厂员工接近6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超过60人。工厂占地面积为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3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隶属于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创建于1962年,座落在东海之滨的世界著名渔港——沈家门渔港,与海天佛国——普陀山隔海相望。公司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拥有海岸线1500米,各类船舶50余艘,码头17座,泊位21个,4万立方米油库和5万吨冷库,总资产17亿元。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专注于广泛的业务领域,其中包括海洋捕捞活动,以满足海洋资源的需求。该公司不仅从事水产品的直接捕捞,还涉及水产品的加工,如收购、调拨和经销,确保了从源头到市场的全程服务。公司还提供渔轮和渔机的修造服务,以及绳网加工,体现了对渔业设备维护的全面支持。

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发展基础

1、宁波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势突出、工作基础扎实,具备发展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区的现实基础和条件。港口优势得天独厚。宁波港口岸线总长为1562公里,占全省的30%以上,其中可用岸线872公里,深水岸线170公里。

2、宁波市的战略定位聚焦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引领区。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港口和坚实的产业基础,宁波将港口开发置于核心,借助海洋科技力量,推动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目标是促进海洋产业的高端化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成为浙江海洋经济的领头羊。

3、在转型方面,宁波海洋经济将走在前列,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和动力结构将优化,临港工业将发展为高端制造业基地,海洋服务业比重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将超过30%。

4、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 宁波海洋经济发展局积极推动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包括对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推动海洋旅游资源的开发,以及促进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等。

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优势及在发展过程中该注意的问题

区位条件十分优越。示范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南部,南接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临太平洋,西连长江流域和内陆地区,区域内外交通联系便利,紧邻国际航运战略通道,具有深化国内外区域合作、加快开发开放的有利条件。特色产业优势突出。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资源优势丰富多样,包括港口、渔业、旅游、油气、滩涂、海岛和海洋能等。这些资源的组合优势明显,为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巨大潜力。

浙江的海洋经济发展优势显著,体现在其丰富的组合资源上。全国最长的海岸线,总长度达到6696公里,其中适合建设万吨以上深水泊位的深水岸线达506公里,占全国的30.7%,主要集中在宁波-舟山港域,这一区域被公认为建设世界级深水港的理想之地。

什么是涉海企业

1、是的,受今年第17号台风 “沙德尔”影响,10月23日上午8时,三亚暂停涉海旅游及海上游乐项目。目前,三亚市已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2、涉海中小微企业,主要包括海洋渔业、海洋盐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滨海旅游业、海洋设备制造、涉海产品及材料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小微企业都是“海洋助保贷”的受益对象,除需支付建行贷款利息和向指定合作担保公司缴纳担保额2%的风险补偿担保费外,贷款企业无需再支付其他公开收费。

3、朗诚科技这一类的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正成为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新势力。朗诚科技旗下产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浮标”以浮标体为基础平台,搭载多种监测传感器及配套设备,实现对气象、水质、营养盐、放射性、水中油等20多项环境要素的实时在线监测。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海洋资源,改善海洋环境,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为了保护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海洋贝藻类物种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并促进相关科学研究和经济发展,浙江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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